2009麻豆香麻豆香也就是麻豆代天府每逢丑、辰、未、戌年所舉行的刈香遶境原本今年不打算去看的但某種原因就去了謝厝寮於是既來之則拍之吧! 自從某位人兄前輩以蜈蚣陣為前題定下了南瀛五大香後這五大香科的蜈蚣陣就成了觀看重點之一麻豆香的蜈蚣陣最大的色就是蜈蚣架上的小朋友會舞弄手中的兵器當然也有蜈蚣陣的共同特色【睡著的小朋友】圖↑這也睡的太經典了 當然麻豆香也有幾個特別的地方『五王乩童騎馬』『五王轎於前頭帶領香陣』『六十太歲星君出巡遶境』 2009.04.18傍晚香陣進入謝厝寮後隨即在五王乩童的率領下往西港方向奔去喔~原來五王乩童搭配謝厝寮金獅陣要在橫跨高速公路的陸橋上舉行路祭焚油除穢要驅什麼煞呢除了能使所有用路人出入平安外呵~~看能不能也把喜歡躲在橋上往橋下高速公路偷拍的那些帶帽子的也驅一驅 相關延伸閱讀隨香筆記 廟會在台灣 用照片寫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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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林園鳳芸宮天上聖母、靈帝殿何府千歲往安平海巡會香(2)2009.04.17當林園靈帝殿何府千歲與鳳芸宮天上聖母入靈濟殿安座後靈濟殿廟方舉行了簡單海產宴與北管排場來宴請遠來的神尊 此次海巡會香當然有還一個目的那就是【刈火】法師於靈濟殿廟埕上設壇調營隨後於廟內由靈濟殿廟方人員將靈濟殿香爐上之香火添入香擔中完成【刈火】儀式也傳承了兩廟之香源 結束了靈濟殿的會香與用餐休息熱鬧的香陣繼續出發往安平觀音亭與開台天后宮會香 鳳芸宮媽祖在到達安平開台天后宮後隨即入廟過爐駐駕並也舉行【刈火】儀式香擔也在此次的【刈火】儀式後由法師行法封閉正式完成了此次會香 傍晚五點多神轎陸續登上漁船熱鬧而壯觀的海巡船隊結束會香活動由安平港再度出發返回林園 由於海巡船隊在安平港期間都是白天所以船上煙火的施放並不顯眼然而當海巡船隊返回林園時已是晚上亮麗的海上煙火點綴林園漁港下次應該也要到林園去拍一下延伸閱讀鳳芸宮海巡煙火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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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達人/勞健保與資遣費發問者: KAI =>1.~當時來應徵時,公司的會計跟我說我的薪資是33500底薪是30000全勤是1500午餐是2000但是做了一個月之後,當領到薪水時卻被扣了1910元.當時我傻掉,問會計說:為何我的勞健保為何是1910元呢?不是422元(投保薪資15840),我就跟會計講:~當初我來應徵時他沒有跟我講這樣,之後領薪資卻他跟我說公司規定的,而勞健保是算在薪資裡但是之後我有詢問勞工局,勞工局說這是違法的,雇主應該本來就要負百分之70,而百分之30由勞工付,而抓到要被開紅單所以建議我跟公司講,但是公司根本不理你但是1.我們公司沒有薪資轉帳單,而是領現金,無法證明公司把我們勞健保扣1910元而且最誇張的是一個月裡會有一個星期天要輪班,而當初我來應徵也沒有跟我講,而也沒有做滿一年的特休假,我做了將近快要一年了從來沒有加過薪水有種被騙來的感覺,但是為了要這份工作只好忍受上班2.1月初我有跟公司說我有可能做到2月底,但還不是很確定,而最近公司有意要叫我做到2月底詢問原因就是說我1月初跟他說我要做到2月底,但是我跟公司說:我還不是要確定離職但公司只回答我:我人都已經請好了,3月1日就要來上班了哪不是擺明的叫我做到2月底嗎?拜託!公司是不是也要等我寫好離職書再來請人如果到時是這樣,我會請勞工局的人來調解但公司是不是要給我遣散費呢?如果要給遣散費,哪公司應該給我多少呢?唉~~勞資問題1.自行付勞健保19109(該怎樣證明公司確實有扣呢?錄音嗎?)2.滿一年沒特休假3.一個月裡一個星期天要輪班4.公司是否該給我遣散費5.遣散費公司該給我多少呢? 補充問題解答:一.自行付勞健保1910元(該怎樣證明公司確實有扣呢?錄音嗎?)(一)依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二項規定,公司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計算項目、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應保存五年。因此當您請請勞工局的人來調解時,可以一併請求派員檢查(一般都是請勞工檢查機構前往檢查)該公司工資清冊。各地勞工檢查機構地址及電話:http://www.sca.org.tw/uploads/laws/law-93.pdf (見最後一頁附件二)(二)如果公司沒有依規定置備工資清冊會被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折合新台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而且意圖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者,會被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折合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因罰則很重,一般公司都會接受檢查,即可證明公司有無由您的工資,違法剋扣應自行負擔的勞健保費1910元。二.滿一年沒特休假。  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有七日特別休假;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又同法第39條規定,特別休假工資應照給。公司未依規定給予勞工特別休假,主管機關可以依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規定,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折合新台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三.一個月裡一個星期天要輪班。  應徵時沒有跟您講,而現在要求一個月裡一個星期天要輪班,有違當初勞動契約約定,另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公司要求您在法定休息日工作,應該徵求您同意,工資還應加倍發給。如果您不同意在法定休息日輪班,公司不能對您以曠職處分或其他不利待遇。四.公司是否該給我遣散費?(一)1月初雖然您跟公司說有可能做到2月底,但還不是確定離職,因此您辭職的意思表示並沒有成立;而公司有意要叫您做到2月底,意在等您寫好離職書,以規避資遣費負擔。(二)該公司如果將應負擔之勞健保費用,擅自由勞工工資剋扣,及未依規定給予勞工特別休假,均已違反勞工法令規定;又如當初勞動契約未有約定,而要求您一個月裡一個星期天要輪班,即有違反勞動契約之情形,以致有損害您權益之虞,則您可以從知悉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公司為終止勞動契約之意思表示,聲明因公司違法及違約在先,您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一項第六款及第二項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於三十日內發給資遣費。五.遣散費公司該給我多少呢?  因為您的工作年資都是新制年資,此按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資遣費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平均工資就是您資遣當日前六個月工資總額直接除以六。如果您的平均工資為33500元,工作年資一年,則基數為1/2您的資遣費=33500*(1/2)=16750元發問者補述謝謝你! ^_^ 也謝謝第一位給我建議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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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達人/領時薪的工作人員只是勞工提供勞務獲致工資的計算方式不同而已,並不因為是領時薪而影響她在勞動基準法上應該享有的權益,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亦可享有喪假、婚假及產假。發問者:匿名=>請問領時薪的工作,有喪假或婚假,產假嗎?若公司說沒有,該怎麼辦? 補充問題可是我的產前假8日也請完了,是不是只能 可是我的產前假8日也請完了,也就是能用的假都用了,這樣是不是只能將42日的產假提前開始,才能使 事假 病假少於28日,才能乙等 解答:一.請問領時薪的工作,有喪假或婚假,產假嗎?(一)因不知該公司從事何種行業,以下係在適用勞動基準法前提下所為之說明,敬請參考。(二)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規定,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都是勞工。領時薪的工作人員只是勞工提供勞務獲致工資的計算方式不同而已,並不因為是領時薪人員而影響她在勞動基準法上應該享有的權益。(三)因此領時薪勞工,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亦可享有喪假、婚假及產假:1.勞工喪假(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1)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2)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3)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2.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3.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工作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勞動基準法第50條)(四)時薪勞工如果工作收入不固定,其喪假、婚假及產假照給工資的計算,係依上一個月工資的平均額計給(74台內勞字第270508號函參照)。而上一個月工資的平均額即一日之工資,係將該上一個月工資總額不論大小月一律除以三十(日)而得。二.若公司說沒有,該怎麼辦?   如果公司說沒有,您可以將上述勞動基準法有關規定,向公司詳加說明,如該公司仍然拒絕依規定給假及照給工資,再依勞動基準法第74條規定,向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請求依法查明處理。發問者補述謝謝你,所以公司是不能自行規定的喔,如果是這樣不知能向公司爭取到否 ,有跟上級提到此依據,但給的回答有點在踢皮球,直說這是個大環境的規定 ,不是小科室自己主管的規定所以不能說改就改.......,不過還是謝謝你有這樣的支持,我會和同事再努力看看!若真的不行可能就要考慮檢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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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達人/您因為住院安胎,本年度請了事假7天、病假28天,應該可以用產前假八日以及分娩前娩假扣抵,事病假併計即無超過二十八日,如果其餘條件也都符合規定,這樣您的考績還是應該考列乙等。發問者: yichiao =>我是國中老師,因為住院安胎,本年度請了事假7天 病假28天,請問這樣考績會是乙等還是丙等? 補充問題可是我的產前假8日也請完了,是不是只能 可是我的產前假8日也請完了,也就是能用的假都用了,這樣是不是只能將42日的產假提前開始,才能使 事假 病假少於28日,才能乙等 解答:一.依現行(民國95年03月13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規定,教師之年終成績考核,應按其教學、訓輔、服務、品德生活及處理行政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按合於該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條件者為考績乙等,除晉本薪或年功薪一級外,並給與半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支年功薪最高級者,給與一個半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1.教學認真,進度適宜。2.對訓輔工作能負責盡職。3.對校務之配合尚能符合要求。4.事病假併計超過十四日,未逾二十八日,或因重病住院致病假連續超過二十八日而未達延長病假,並依照規定補課或請人代課。5.品德生活考核無不良紀錄。(二)合於該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條件者為考績丙等,留支原薪: 1.教學成績平常,勉能符合要求。2.曠課超過二節或曠職累計超過二小時。3.事、病假期間,未依照規定補課或請人代課。4.未經校長同意,擅自在外兼課兼職。5.品德生活較差,情節尚非重大。6.因病已達延長病假。7.事病假超過二十八日。有關事、病假併計日數,均應扣除請家庭照顧假(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及生理假之日數。二.另依教師請假規則 (民國95年05月08日發布)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八日,得分次申請,即將分娩前,已請畢產前假,且經醫療機構或偏遠地區未設醫療機構之醫師證明,確有需要請假者,得於分娩前申請娩假。因此,您因為住院安胎,本年度請了事假7天、病假28天,應該可以用產前假八日以及分娩前娩假扣抵,事病假併計即無超過二十八日,如果其餘條件也都符合該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這樣您的考績還是應該考列乙等(一般考績不致食古不化)。發問者補述謝謝你,只好丙等了,因為不想太早去上班補充解答:我的意思就是這樣,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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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達人/上司威脅員工薪資作假,即為以少報多或冒用虛報薪資支出,藉以逃漏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並會增加員工所得稅負擔。要求員工填寫切結書,因薪資係屬作假,違反稅法規定,該切結書無效,上司亦無法卸責。發問者: Ahriman =>以下是個人發生的事.1.上司逾期69天才加保2.薪資:每月底薪42800 加班費 = 5-8萬 (每月實領)上司竟只上報成15840或26400 元請問勞保局有何罰責?3.再加上上司威脅員工薪資作假!(要求填寫切結書) 國稅局有何罰責? 補充問題解答:1.上司逾期69天才加保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應為員工應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1條規定,各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到職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投保單位非於勞工到職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者,除依本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處罰外,其保險效力之開始,均自通知之翌日起算。您上司逾期69天才替您加保,自屬違法,主管機關得就其逾期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以二倍罰鍰。2.薪資:每月底薪42800 加班費 = 5-8萬 (每月實領)上司竟只上報成15840或26400元,請問勞保局有何罰責?(1)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投保單位應按被保險人之月薪資總額,依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向勞保局申報。因此,您上司把每月實領薪資總額 5-8萬, 只報15840元或26400元,係屬投保薪資以多報少,亦屬違法。以最低薪資替員工投保勞保,以多報少,逃漏勞保費,不但影響勞保的各項給付金額,例如生育、殘廢、傷病、死亡給付等,並且縮減勞工退休金的提繳,等到退休時,您可以領到的勞保老年給付與新制退休金,都將大幅縮水。(2)依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規定,貴單位如果違背勞保條例規定,將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者,從事實發生那天起,按短報的保險費金額,處以二倍罰鍰。您因此所受損失,應該由貴單位賠償。3.再加上上司威脅員工薪資作假!(要求填寫切結書) 國稅局有何罰責? (1)上司威脅員工薪資作假,即為圖謀以少報多或冒用虛報薪資支出,藉以逃漏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並會增加您的綜合所得稅負擔。(2)上司要求員工填寫切結書,因薪資係屬作假,違反稅法禁止規定,該切結書自屬無效,您上司亦無法卸責。(3)貴單位如有虛報薪資情事,可向所在地國稅局提出檢舉,並檢附薪資證明文件及切結書,供國稅局作為追查參考。 稽徵機關會調查列報薪資之公司或行號,請其提出支付薪資資金流程(如撥付帳號等證明)、印領清冊等資料,以確定有無支付事實;如經查明確有虛報薪資的事實,稽徵機關會將浮報的薪資部分註銷,且對虛報薪資之公司或行號補稅及處罰,倘情節重大,亦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1條規定移送法院追究刑責。http://www.ntak.gov.tw/UpateFile/200651694530200658145231--94各地區國稅局地址電話一覽表.doc(網址包括中英文全部文字)發問者補述非常有幫助! 你該不會是賣勞工保險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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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達人/您今年51歲,於90年9月由該公司行政人員退休,同年10月轉任該公司工廠作業員,等您工作達到十五年時(已年滿五十五歲),那時候您可以申請第二次退休,依選擇舊制或新制而有不同算法。發問者: PIGGY =>我今年51歲 就業於高雄楠梓加工區內某大型電子工廠之作業員 90年9月退休該公司行政人員 同年10月入廠任職作業員 由於當初入廠採勞退舊制 最近政府力推勞退新制 我想請問 現在的我是該繼續選擇舊制還是新制呢???哪個對我比較有利呢???補充問題大家都放假去了,沒看到我的發問,可是我好急唷!眼看開工日快到了,可是我還沒一個頭緒,請各位大發慈悲幫幫我吧~~~~~謝謝。祝各位 新年快樂 非常感謝"david"的來信告知,讓我有一個明確地處理方法,我想我應該知道如何選擇勞退制度了,再度的謝謝"david",祝你”新年快樂””豬年行大運”~ 我想請問"David",如果日後我有相關問題,該如何向你請教呢????? 解答:一.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當日起算。您因為已辦退休,依最高法院八十六年台上字第九五七號判決意旨,即發生中斷年資之效力,工作年資應重新起算。二.復依八十六年勞上字第二四號判決意旨,...上訴人第二次退休...按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請退休: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同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勞工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一、年滿六十歲者。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依上開規定可知勞工自請退休者,須年滿五十五歲且工作十五年以上,或未滿五十五歲而已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而雇主強迫勞工退休者,只要勞工年滿六十歲或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即可,不以勞工工作之年數為要件。惟勞工固無依勞動基準法請求雇主予以強制退休之權利,但如勞工已合於法定雇主得命之強制退休要件,而請求雇主准其辦理退休,且經雇主同意者,雇主即有依約給付其退休金之義務,雇主不得於勞工離職後,再抗辯其不合自請退休之條件而拒絕給付退休金,因勞工並非基於勞基法所規定自請退休之理由請求終止雙方間之僱傭關係。三.您今年51歲,於90年9月由該公司行政人員退休,同年10月轉任該公司工廠作業員,等您工作達到十五年時(已年滿五十五歲),那時候您可以申請第二次退休。依選擇舊制或新制而有不同算法:(一)舊制:因為您的新十五年年資都是舊制,此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十五年就有三十個基數,又基數定義是採用退休前六個月的平均工資(即平均工資 = 退休前六個月工資總額 / 6)。 (二)新制:您於90/10~94/6/30仍為舊制年資,退休金基數計算方法與上述(一)相同,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因此您有八個基數 。至於九十四年七月一日以後,一直到現在均為新制年資,係由貴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每個月按照您工資的6%提繳,直到105年10月自請退休時加總計算。(三)勞退新制上路後,您選擇了舊制,您問現在該繼續選擇舊制還是新制?如以正常情況而言,舊制比新制可以領到較多的退休金,如果預期調薪率高(因為舊制退休金的計算方式,是依照退休前半年的平均工資計算)、公司經營良好不會倒閉、自己也確定不跳槽時(一旦跳槽,過去的年資將一筆勾消。),繼續選擇舊制比較有利。否則,為了安全起見,才會考慮改選新制。發問者補述非常感謝"David"的解答,讓我在未來的日子能做出最佳的決定,我曾去電給相關的勞退機關單位,但始終都未能給我正確的答案,甚至敷衍我的問題,要不然就是"答非所問"讓我真的很頭痛,不過現在我解決我的問題啦!再次的謝謝"David"~(我想請問日後若有相關問題,該如何的與你聯絡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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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earth看天下:歐盟各國(十一) --- 西班牙王國 【前言】HOLA!歡迎來到西班牙!雖然中華隊13:3大勝西班牙,但是這是歐盟會員國,多少也要了解這個國家目前的狀況吧!話說對西班牙的聯想……足球、鬥牛、佛朗明哥、吉普賽人、還是老牌歌手胡立歐……都對!但只有一小部份。歷史上這個國家可是著名的海上霸權國家哦。不信!你知道三貂角=Santiago?所以這個國家對我們台灣歷史而言可是有相當重要的地位。現在一起來看這個國家的簡介吧!【簡介】首都:馬德里國土面積:約50萬平方公里(世界第50名)官方語言:西班牙語人口:總人口:40,280,780(世界第28名) 人口密度:85/km2 政治體制:君主立憲制、議會民主制國家領導人: 國家元首:國王:胡立安.卡洛斯一世政府首腦:首相:何塞·路易斯·羅德里格斯·薩帕特羅 貨幣單位:歐元 【現況】 西班牙在世界範圍內屬於中等發達的資本主義工業國,擁有較發達的市場經濟,她的國民生產總值位居歐洲國家前列,但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在歐盟範圍內並不高(2007年西班牙按購買力平價計算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為25100歐元,遠低於荷蘭的32400歐元,丹麥的31200歐元,也低於法國的27200歐元,德國的27800歐元,英國的29900歐元,但與義大利持平),稍低於歐盟平均水準,屬於東擴前的歐盟內部較貧窮的國家。不過,和東歐的歐盟新成員,如匈牙利、波蘭、羅馬尼亞等相比,西班牙則明顯富裕得多,所以西班牙屬於東擴後歐盟中經濟發展水準居中的國家。西班牙的製造業、旅遊業發達。西班牙是世界最大的造船國之一,也是最大的汽車生產國之一,但僅擁有少量的民族品牌。西班牙較廣為人知的汽車品牌是「西雅(Seat)」(台灣則稱做喜悅),但這個品牌目前是德國大眾汽車公司旗下的一個子品牌。西班牙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3/4。西班牙近年來的經濟開放效果卓越,不過失業率居高不下。西班牙實行8年免費義務教育。 補充:有關西班牙的語系西班牙有四種主要的語言,除了西班牙語為全國的官方語言外,其餘三種為地區級官方語言:西班牙語(又稱卡斯蒂里亞語),通行於西班牙全國各地。 加泰羅尼亞語(又稱瓦倫西亞語),用於加泰羅尼亞,瓦倫西亞,和巴利阿里群島。 巴斯克語,用於巴斯克地區。 加利西亞語,用於加利西亞地區。 加泰羅尼亞語、加利西亞語和卡斯蒂利亞語(後者通常被稱為「西班牙語」)都來源於拉丁語,並有各自的方言。同時還存在還有其它一些現在仍在使用的羅曼斯語族方言,如在阿斯圖裡亞斯和部分Leon地區使用的阿斯圖裡亞斯語或稱Bable,在部分阿拉貢地區使用的阿拉貢語,在加泰羅尼亞西北角的Val d'Aran使用的Aranese。在美國的西班牙人使用的是在西班牙西南部的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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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鶯與刺鳥--- 今天看著自己的部落格,看到篇文章有提到安徒生的童話集,其中有一篇叫『夜鶯』,印象中夜鶯的故事在小學時代的『安徒生童話』卡通也有播過,是傳說在中國的故事…查了奇摩的知識有關『夜鶯』的資料,有一位網友為夜鶯寫了一篇文章,看來看去,感覺…有點像是在寫『刺鳥』,但意境和詞藻還不錯。我把它摘錄下來給你們欣賞…… 『夜鶯 那隻夜鶯為了達成年輕人的夢想 不惜犧牲一己之生命 將胸膛抵在荊棘的刺上 唱了一晚的生命之歌 用心頭的熱血成就了一朵舉世無雙的火紅玫瑰; 結果卻荒謬之至: 年輕人的女友只看重珠寶華服,不屑這朵玫瑰 拒絕了年輕人,年輕人也沒有珍惜這朵得來不易的花朵 使得夜鶯的生命之花被棄為糞土 沒人重視的態度使得整個故事悽涼至極……』 『刺鳥』,小說和電影我也看過,以一隻刺鳥找尋生命中最高大的荊棘,接著用力地向前一撲,在牠生命的盡頭用力地唱著絕美的歌……比喻女主角因為愛上一位修士而甘與上帝作對,替他生了一位兒子…詩是寫得好,不過我覺得作者可能沒看清楚夜鶯的故事內容(或許真的沒看過夜鶯吧),真的是有點可惜。補充:我想這位作者是描述王爾德童話的『夜鶯與紅玫瑰』!因為內容正好是如同作者詩中的述一樣,很美,但是淒慘,令人覺得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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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earth看天下:歐盟各國(十) --- 希臘共和國 【前言】 在西方的歷史中,這個國家佔了相當重要的地位。無論是文學、哲學、運動競技、建築、藝術與音樂,直到現在,西方世界仍深受它的影響。另外,它的國名也等於『形容詞』,我們常說:這裏的陽光很『希臘』!至於希臘目前的狀況如何,以下來看介紹吧。 【簡介】 首都:雅典 國土面積:131,990平方公里(世界第96名) 官方語言:希臘語 人口:總人口:11,170,957(世界第74名) 人口密度:84/km2 政治體制:議會民主制 國家領導人: · 國家元首:卡羅洛斯·帕普利亞斯 · 政府首腦:首相:科斯塔斯·卡拉曼利斯(Anders Fogh Rasmussen) 貨幣單位:歐元 【現況】  希臘擁有綜合了資本主義經濟以及占GDP一半左右的公共版塊。旅遊業是支柱產業,占希臘GDP以及外匯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希臘是歐盟經濟援助的主要受惠國,受歐盟援助的資金大約占總GDP的3.3%,在過去幾年中希臘經濟穩步增長。 急需解決的問題包括了降低失業率以及進一步的經濟重組,包括了幾個主要國有企業的私有化,社會保障體系、稅收體系的改革,以及減少官僚系統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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